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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1日,農曆夏至,廣西玉林“狗肉”消費高峰如期來臨。玉林人覺得在夏至吃狗肉、啖荔枝是祖輩傳下的風俗,既沒犯法也沒影響別人;護狗者則認為貓狗等是伴侶動物,吃狗不僅不文明,而且來源可疑,其背後或存在盜販殺狗的黑色產業鏈。從愛狗派與食狗派的唇槍舌劍,到如今部分愛狗人士與當地商販的當面爭執,甚至愛狗人士與食客發生鬥毆,這些對抗使這場關於“狗肉”的爭論遠未了結。(《中國青年報》6月23日)
  “狗肉之爭”可以說是社會轉型期的一場極為正常的爭論,也是社會進步的表現。在野蠻時代或饑饉年代,雖然人類也可能隱隱地分為愛狗派和食狗派,但人們恐怕遠沒有能力也沒有閑心甚至覺得沒必要去爭論這種奢侈的問題。“狗肉之爭”當前之所以變得眾口囂囂、曠日持久,首先是因為社會發展使得物質更豐富、社會更文明、觀念更多元。
  “狗肉之爭”中,愛狗派和食狗派各執一詞,很難說誰更有道理,也很難拿一方的理去滅另一方的理。愛狗與食狗的爭議中,即使存在著文明的差異、素質的分歧,也是一場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的爭議。有些事情,如果主張者太過於執著太陷溺其間,反而不如局外人看得更清楚。在這場爭議中,一些人的看法就比較理性平和,比如必須承認,從總體上看,狗既是伴侶,又是食材。
  狗狗不同,言人人殊。爭議原本沒有錯,一般說來,文明爭議的走嚮應該是充分的溝通和對話,是行動上的節制禮讓。比如人們通過擺事實講道理,設身處地、推己及人,甚至己所欲勿施於人。如果爭議過後,愛狗的人除了愛狗還更愛人,知道在愛狗養狗的同時,也容忍別人不愛狗甚至討厭狗的自由,或許能與非愛狗派和諧相處,也能在愛狗方面找到更能影響人和吸引人的辦法;食狗派則不再只作為饕餮者而無視動物保護動物福利動物尊嚴,那麼,這場“狗肉之爭”就是有價值的。
  孰料,“狗肉之爭”讓我們看到的是愛狗派與食狗派激烈對抗的種種狗血劇。據稱除了吃狗之外,玉林的部分商販還虐狗,場面血腥。後又有傳言稱,此係為了示威而進行的人為策劃。部分愛狗人士也行為過激,一些人採取電話騷擾、威脅的方式,甚至打砸狗肉經營場所,顯示出不應有的暴力傾向。
  為什麼對話不成反而走向了對抗呢?這顯示出,在當下,說理的能力不夠,說理的平臺不多,說理的機制不足,以至於有道理的事情有時也變得沒有道理,講道理的事情變成了逾越道德甚至法律的門派“比武”。在社會轉型期,類似的事情還有很多,比如廣場舞之爭、強拆之爭、PX項目之爭、環保訴求之爭等,有些爭議之所以最終走向了不那麼和諧的結局,恐怕與我們沒有學會講理、沒有學會在服膺真理的基礎上以理服人或以理服己,有很大關聯。過去有些爭議中,權力和資本等社會強勢力量比較喜歡在講理不充分或對話出現僵局時,草率選擇強力打壓,也對一些社會爭議的走向和運作形成了不良示範。而從這個視角首先開始糾偏,對於能否提升我們時代的講理能力,是尤為重要的。  (原標題:“狗肉之爭”:我們為什麼不會講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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